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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10月14日更正公告

2026年10月14日 15:44 来源:中新网北京

  公告

  本院于2026年9月3日刊登的原告孙永春与被告武汉市亿滴租车有限公司、孙治宝、褚新敏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其中“武汉市亿滴租车有限公司、孙治宝、褚新敏:本院受理原告孙永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2026)鄂0104民初11270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应更正为“武汉市亿滴租车有限责任公司、孙治宝、褚新敏:本院受理原告孙永春诉你们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2026)鄂0104民初12099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更正。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公告

  本院于2026年8月28日刊登的原告武汉均乐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武汉市汤盛温泉度假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杨锡、刘光耀、张白妞、湖北金汤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鄂0104民初11218号。其中“武汉市汤盛温泉度假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杨锡、刘光耀、张白妞、湖北金汤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应更正为“武汉市汤盛温泉度假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杨锡、刘光耀、张白妞、湖北金湖汤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特此更正。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编辑:熊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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