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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壹文聚科技有限公司、刘宇航: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2026)鄂0104民初4113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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程博:本院受理原告武汉市硚口区余浩铭服装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2026)鄂0104民初3623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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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友松:本院受理原告武汉市金帝烨服装辅料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2026)鄂0104民初4302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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庞成旺:本院受理原告乔江华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2026)鄂0104民初4800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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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大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鄂0104民初1314号民事判决书、自动履行告知书、诉讼费结算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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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琴:本院受理原告武汉市硚口区金恒义布匹商行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鄂0104民初1880号民事判决书、自动履行告知书、诉讼费结算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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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晓波:本院受理原告余彩云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鄂0104民初2888号民事判决书、自动履行告知书、诉讼费结算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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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紫龙、刘巧:本院受理原告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鄂0104民初1514号民事判决书、自动履行告知书、诉讼费结算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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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新海:本院受理原告蔡仪凤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鄂0104民初1847号民事判决书、自动履行告知书、诉讼费结算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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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鼎鸿志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金防震诉被告湖北鼎鸿志盛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责任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诉讼证据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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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爱舍空间装饰设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曦诉被告武汉市爱舍空间装饰设计有限公司定金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举证责任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诉讼证据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上午10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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贺茂波:本院受理武汉市竟诚铭玥建材有限公司与中龙东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杨其燕、刘庆华、贺茂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法作出(2026)鄂0115民初1119号民事判决:一、中龙东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武汉市竟诚铭玥建材有限公司支付货款317516元以及逾期付款利息,逾期付款利息以167272.80元为基数自2021年3月1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并以150243.20元为基数自2025年10月16日起按一年期贷款市场报价利率的1.5倍计算至实际付清之日止;二、中龙东亚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武汉市竟诚铭玥建材有限公司支付律师费15000元;三、驳回武汉市竟诚铭玥建材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述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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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世嘉园林绿化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湖北花和鼎盛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与被告武汉世嘉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并作出(2026)鄂0115民初4号民事判决:一、武汉世嘉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湖北花和鼎盛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支付货款50071元;二、武汉世嘉园林绿化有限公司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湖北花和鼎盛生态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以50071元为基数,自2024年5月27日起,按年利率5.175%标准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案件受理费1136元,公告费400元,由武汉世嘉园林绿化有限公司负担。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述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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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汉(湖北)服饰门市部(个人独资)、杜丽华: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松冈机电工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梦汉(湖北)服饰门市部(个人独资)、杜丽华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案号(2026)鄂0192知民初42号,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6月23日上午9时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东湖科学城人民法庭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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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轩(湖北)服饰门市部(个人独资)、杜丽华: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松冈机电工业有限公司与被告风轩(湖北)服饰门市部(个人独资)、杜丽华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案号(2026)鄂0192知民初46号,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6月23日上午9时30分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东湖科学城人民法庭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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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撤鸿百货店(个体工商户):本院受理原告浙江松冈机电工业有限公司与被告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撤鸿百货店(个体工商户)、北京抖音科技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案号(2026)鄂0192知民初82号,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6月23日上午10时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东湖科学城人民法庭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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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宝款百货商行(个体工商户):本院受理原告茂名市启宁贸易有限公司与被告武汉市东湖新技术开发区宝款百货商行(个体工商户)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案号(2026)鄂0192知民初80号,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6月18日上午9时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东湖科学城人民法庭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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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爱军:本院受理原告仙桃市朱言辉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6月10日10时00分在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毛嘴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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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令锋:本院受理原告张国才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6月10日11时00分在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毛嘴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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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江平生物基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漳州分公司:本院受理仙桃市禾宸道农业有限责任公司诉你、厦门市江平生物基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厦门市江平生物基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提出管辖权异议,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鄂9004民初371号之一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驳回被告厦门市江平生物基质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对本案管辖权提出的异议。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裁定,可以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十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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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晓姣、王元开:本院受理原告王福廷诉你们被继承人债务清偿纠纷一案,案号(2026)鄂9004民初3169号,因你们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6月15日14时30分在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毛嘴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公告
张龙:本院受理原告裴珍蜜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26)鄂9004民初3171号,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6月15日15时30分在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毛嘴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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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俊峰:本院受理原告贺晨峰与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鲁0782民初1732号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证据副本。自公告之日起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09时00分(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十九审判庭公开审理,逾期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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