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
张阳、张保增、阎继梅:本院受理原告陈凤平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2026)鄂0104民初4029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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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秦宇:本院受理原告陈紫莹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2026)鄂0104民初3493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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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齐买:本院受理原告湖北鸿远达缝制设备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2026)鄂0104民初3521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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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成海:本院受理原告天津滨海正信资产管理有限公司诉你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2026)鄂0104民初3720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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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婷婷、陈源: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诉你们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2026)鄂0104民初3952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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佘衣林:本院受理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汉硚口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2026)鄂0104民初3958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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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鄂0104民初454号
刘波:原告杨秀玲诉被告刘波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现向你公告送达(2026)鄂0104民初454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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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鄂0104民初4153号
宋献礼、古啟玉:本院受理原告郑云诉被告宋献礼、古啟玉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95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责任通知书、起诉状副本及民事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3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二十法庭公开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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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红姣、蔡落成:本院受理原告武汉市硚口区全丽纺织品经营部起诉被告曾红姣、蔡落成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8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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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春雷:本院受理原告武汉市硚口区亮黑仔服饰商行起诉被告王春雷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8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公告
吴怀卿、武汉来德乐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吴春兰:本院受理原告王运涛起诉被告吴怀卿、武汉来德乐防水材料有限公司、吴春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因你们下落不明,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向你们公告送达开庭传票、权利义务告知书、起诉状副本、民事裁定书等相关法律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8法庭开庭审理此案,逾期本院将依法缺席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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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凌峰:本院受理(2026)鄂0115民初3500号原告王晶与被告甘凌峰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上述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三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公告
江西智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本院受理(2026)鄂0115民初3501号原告武汉五世丁兴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江西智盾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买卖合同纠纷一案,本案适用普通程序审理。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及开庭传票。上述法律文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当事人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本案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上午9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经济开发区人民法庭三号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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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集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慧科讯业(北京)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武汉集度汽车服务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案号为(2025)鄂0192民初1584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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孝德天下(湖北)养老服务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肖盛莲诉被告孝德天下(湖北)养老服务有限公司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鄂0192民初6940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缴费通知单。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缴费通知单等,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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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谱莱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菅现芳:本院受理原告武汉国翼回天产业投资基金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与被告湖北谱莱光电材料有限公司、菅现芳股权转让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6)鄂0192民初27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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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达慕星客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湖北达慕星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北京寰瀛星客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与被告湖北达慕星客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湖北达慕星客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鄂0192民初1958号。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证据副本、开庭传票、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通知书、转普裁定书等文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十五天之内,并定于2026年5月29日9时00分在高新产业园人民法庭第一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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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霜荧:本院受理彭文龙与伍霜荧、武汉趣房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房屋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鄂0192民初13105号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缴费通知单等,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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汪大国:本院受理原告田三才与被告汪大国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鄂0192民初4191号。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转普)、诉讼证据及开庭传票等。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2026年6月4日上午9时30分,在本院东湖科学城人民法庭第二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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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超五金(湖北省)店(个人独资):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凯乐石运动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昌超五金(湖北省)店(个人独资)、浙江淘宝网络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案号(2026)鄂0192知民初205号,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6月11日上午9时00分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东湖科学城人民法庭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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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寰宇瑞祥房产经纪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汉生与被告武汉市寰宇瑞祥房产经纪有限公司确认劳动关系纠纷一案,(2026)鄂0192民初699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转普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高新产业园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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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市筑芯咨询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殷玮与被告武汉市筑芯咨询有限公司劳动合同纠纷一案,(2026)鄂0192民初893号。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证据副本、转普裁定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及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和举证期限分别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三日上午9时(遇节假日顺延)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高新产业园第三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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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俊汇商贸行(个体工商户):本院受理的原告韦冠志与被告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俊汇商贸行(个体工商户)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鄂0192民初3165号,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6月5日上午八点四十在本院十三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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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文文:本院受理原告余振启与被告刘文文房屋租赁合同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鄂0192民初12470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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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恰如曦风商务服务有限公司、陈毅:本院受理原告黄卓亮与被告武汉恰如曦风商务服务有限公司、陈毅追索劳动报酬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2025)鄂0192民初13772号民事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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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市洪海商贸有限公司、陈红海:本院立案执行的申请人诚成盈(北京)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申请执行陈帅、王洁、济南市洪海商贸有限公司、陈红海债权转让纠纷一案,申请人尹宝呈向我院申请变更为本案的申请执行人。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2026)鲁0116执异151号、152号、153号听证传票、变更债权人申请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期限为公告期限届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提交答辩状期限届满后的第三日上午9时00分在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执行谈话一室公开听证本案(遇法定节假日顺延),举证期限至开庭日届满。逾期则依法缺席审理。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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