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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5月14日法院公告

2026年05月14日 17:34 来源:中新网北京

  公告

  张桃元、刘发:本院受理原告张高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2026)鄂0104民初5327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公告

  支云蕾、武汉上善地嘉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鹤壁贸昌品牌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陈晓曼诉你们借款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2026)鄂0104民初5461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公告

  苏建文:本院受理原告武汉佰优俊品服饰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2026)鄂0104民初5293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公告

  武汉市硚口区王乐联溢纺织品商行、王乐、卢凤先:本院受理原告广州市海珠区存德纺织品商行诉你们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权利义务告知书、举证通知书、(2026)鄂0104民初138号民事裁定书及开庭传票。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的第3日下午15时00分(遇法定休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1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特此公告。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公告

  余金鑫:本院受理原告武汉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硚口支行诉你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6)鄂0104民初1196号民事判决书、自动履行告知书、诉讼费结算通知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的,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公告

  武汉班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谭燕诉被告武汉班墨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公司清算责任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司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增加诉讼请求申请书、举证责任通知书、权利义务告知书、民事裁定书、普通程序独任审理通知书、诉讼证据及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和举证期限均为公告期满后十五日内。并定于举证期限届满后第三日下午15时00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13法庭开庭审理,逾期本院将依法裁判。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公告

  李伟:本院受理原告李哲全诉被告湖北东亿佳盛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及第三人李伟合伙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5)鄂0104民初17600号民事判决书及诉讼费催缴告知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上述文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未上诉,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公告

  袁达明:本院受理原告武汉欧亿莱软膜天花商贸有限公司与被告袁达明、吴志刚买卖合同纠纷一案,上诉人吴志刚就(2026)鄂0104民初2042号民事判决书提起上诉。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上诉状副本。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的规定,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逾期将依法审理。特此公告。

  湖北省武汉市硚口区人民法院

  公告

  邓梦元:本院受理原告武汉勤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与被告邓梦元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并作出(2026)鄂0115民初1518号民事判决:一、邓梦元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武汉勤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支付货款95606.43元及逾期付款利息(以95606.43元为基数,自2024年12月9日起,按照年利率4.65%标准计算至款项付清之日止);二、驳回武汉勤诚包装材料有限公司其他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2318元,公告费400元,由邓梦元负担。现向你公告送达上述判决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送达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特此公告。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公告

  武汉网联光通科技有限公司、刘庆:本院受理原告深圳市赛思永盛科技有限公司诉被告武汉网联光通科技有限公司、刘庆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本院无法向你们直接送达、留置送达及邮寄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民事起诉状【1.请求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偿还借款本金181035.62元;2.请求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偿还借款利息(自2026年1月3日起,以181035.62元为基数按照月息2%,计算至实际清偿之日止);3.请求判令被告一立即向原告支付逾期滞纳金41000元(以20万元为基数,自2025年6月12日计算至2026年1月2日),并自2026年1月3日起,以181035.62元为基数按照每日0.1%,继续计算滞纳金至实际清偿之日止;4.请求判令被告一向原告赔偿追索债权产生的律师费15000元;5.请求判令被告二对被告一上述四项付款义务承担连带责任;6.请求判令本案的诉讼费用由二被告共同承担】、变更诉请申请书、证据材料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开庭传票、独任审理告知书。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期限为公告期满后15日内,并定于举证期满后第3日09时(遇法定节假日顺延)在本院第三法庭适用普通程序独任审理此案,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人民法院

  公告

  武汉优等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本院受理的原告张东东与被告武汉优等生文化传媒有限公司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鄂0192民初3384号,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民事裁定书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07月17日14时40分在本院十三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告

  黄忠平:本院受理的原告张宗明与被告黄忠平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案号为(2026)鄂0192民初7184号,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权利义务告知书、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起诉状及证据副本、开庭传票等。自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和举证的期限均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7月21日9时00分在本院十三号法庭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审判。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告

  湖北达慕星客商贸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原告郭春艳与被告湖北达慕星客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鄂0192民初2034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告

  武汉市澄远图书店(个人独资)、赵明远:本院受理原告天津磨铁图书有限公司与被告武汉市澄远图书店(个人独资)、赵明远、上海寻梦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侵害作品发行权纠纷一案,案号(2026)鄂0192知民初280号,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们送达,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7月3日上午9时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东湖科学城人民法庭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告

  通山永北服装厂:本院受理原告佛山市龙狮文创天地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通山永北服装厂、武汉冬南夏北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侵害商标权纠纷一案,案号(2026)鄂0192知民初288号,因通过其他方式无法向你送达,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民事裁定书、开庭传票等应诉材料。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出答辩状的期限、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并定于2026年7月3日上午9时30分在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东湖科学城人民法庭第三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裁判。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告

  熠丰(武汉)能源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刘浏与被告熠丰(武汉)能源有限公司涤除公司登记(备案)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鄂0192民初2865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之日起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告

  武汉三滴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本院受理原告湖北朗祺视讯科技有限公司与被告光谷技术有限公司、武汉三滴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武汉谷技数据有限公司,第三人湖北华普登科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技术服务合同纠纷一案。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鄂0192知民初802号民事判决书、诉讼费催缴通知书、上诉状。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告

  武汉简易佑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原告周钊与被告吴浩明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本院案号为(2025)鄂0192民初5184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告

  石吉天、周丕督:原告王婷与被告石吉天、周丕督、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分公司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案号为(2025)鄂0192民初522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告

  湖北远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吴一凡:原告董爱青与被告湖北远见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吴一凡服务合同纠纷一案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本院案号为(2025)鄂0192民初11502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告

  武汉言之在线法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本院受理孟宪琳与武汉言之在线法律咨询有限责任公司法律服务合同纠纷一案,案号为(2025)鄂0192民初9478号,已审理终结。现依法向你公告送达(2025)鄂0192民初9478号民事判决书。自公告之日起30日内来本院领取民事判决书,逾期则视为送达。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公告期满后15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及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逾期本判决即发生法律效力。

  湖北省武汉东湖新技术开发区人民法院

  公告

  邹谦:本院受理原告仙桃市泰尔美建材超市与被告邹谦买卖合同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鄂9004民初1963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被告邹谦于本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向原告仙桃市泰尔美建材超市支付货款14976元。案件受理费174.4元,由被告邹谦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公告

  王兰成:本院受理原告刘彩云与被告王兰成离婚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鄂9004民初2710号民事判决书,本院判决:准予原告刘彩云与被告王兰成离婚。案件受理费200元,由原告刘彩云负担。如不服本判决,可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十五日内,向本院递交上诉状,并按对方当事人的人数提出副本,上诉于湖北省汉江中级人民法院。特此公告。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公告

  夏凯:本院受理原告张燕燕与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现已审理终结,现向你公告送达本院(2026)鄂9004民初2565号民事裁定书,本院裁定:按原告张燕燕撤诉处理。案件受理费458.15元,减半收取计229.08元,由原告张燕燕负担。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特此公告。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公告

  (2026)鄂9004民初3515号

  杨红:本院受理原告虞土保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6月29日15时00分在仙桃市人民法院龙华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公告

  张建红:本院受理原告张春敏诉你离婚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7月1日9时30分在仙桃市人民法院龙华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公告

  李志恒:本院受理原告肖舟诉你民间借贷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民事裁定书、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开庭传票等诉讼文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7月1日10时30分在仙桃市人民法院龙华山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公告

  程涛:本院受理原告天门市鑫宏运服装辅料店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7月2日10时00分在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毛嘴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公告

  邓念泽:本院受理原告仙桃市朱言辉建筑装饰有限公司诉你买卖合同纠纷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本院依法向你公告送达起诉状副本、应诉通知书、举证通知书、诉讼权利义务告知书、廉政监督卡、开庭传票及民事裁定书。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提交答辩状期限及举证期限为公告送达期满后的15日内。本院定于2026年7月2日11时00分在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毛嘴人民法庭公开开庭审理,逾期将依法缺席判决。特此公告。

  湖北省仙桃市人民法院

  公告

  宋守永、郑翠香:本院在执行莱芜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与宋守永郑翠香、山东睿商钢铁贸易有限公司借款合同纠纷一案,案号:(2026)鲁0116执恢33号。申请执行人莱芜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向我院申请拍卖被执行人宋守永、郑翠香名下坐落于莱芜区雪湖大街33号福来佳园9幢东2单元201、C09不动产已完成。现依法向你们公告送达以物抵债裁定书,将被执行人宋守永、郑翠香名下坐落于莱芜区雪湖大街33号福来佳园9幢东2单元201、C09不动产交付申请执行人莱芜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抵偿532577.28元债务。所有权自本裁定送达申请执行人莱芜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起转移。待具备办理产权证书和过户条件时,申请人莱芜珠江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可持本裁定书到有关机构办理相关产权过户登记手续。自本公告发出之日起,满30日视为送达。

  山东省济南市莱芜区人民法院

编辑:熊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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