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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一审 限制向其提供医美服务

2022年11月24日 16:49 来源:中新网北京

  中新网北京新闻11月24日电 (记者 陈杭)24日,北京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五次会议对《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修订草案)》进行一审。修订草案提出,禁止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禁止向其提供文身服务;限制向其提供医疗美容服务、剧本娱乐活动以及电子游戏设备。

  修订草案共七章66条,分为总则、家庭保护和学校保护、社会保护和网络保护、政府保护和司法保护、监督保障、法律责任和附则。旨在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优化未成年人成长环境,促进未成年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北京市常住人口中未成年占比13.8%

  北京市司法局局长崔杨介绍,根据第七次人口普查结果,北京市常住人口中未成年人口数量为303.3万人,占比13.8%。多年来,北京市高度重视未成年人保护工作。1988年,先于国家制定了专门的未成年人保护地方性法规——《北京市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未保条例》),并于1992年、1997年、2003年、2016年先后修订。《未保条例》实施三十多年来,北京市贯彻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机制,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取得显著进步,未成年人健康状况持续改善,成长环境进一步优化,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全社会关心关爱未成年人的社会共识不断增强。

  崔杨表示,近年来,未成年人保护形势任务发生新的变化:未成年人课业负担增加,网络环境对未成年人影响深远,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量与未成年人犯罪案件量呈上升和下降的交叉态势。有必要对《未保条例》进行全面修订,形成一部能够反映新时代需要、全面加强未成年人保护的地方性法规。

鼓励学校根据监护人需要提供托管服务

  家庭保护方面,修订草案提出,民政等部门通过制定家庭监护指引,支持开展婴幼儿照护服务、学生课后托管服务等方式,为家庭监护提供指导和支持。

  修订草案提出,鼓励幼儿园对二至三周岁的幼儿提供照护服务;鼓励学校根据监护人需要,在课后时间以及寒暑假期对未成年学生提供托管服务,并丰富托管服务内容。教育部门应当对学校、幼儿园提供服务给予必要的指导、支持。

寒暑假、休息日及节假日开放学校体育设施

  学校保护方面,修订草案提出,学校应当完善管理制度,保障未成年学生在课间、课后使用学校的体育运动场地、设施开展体育锻炼;学校体育设施应当在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向本校学生免费或者优惠开放,具体办法由北京市教育部门另行制定。

防控校园欺凌

  修订草案提出,学校、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和北京市规定,健全并落实保护工作责任制,明确保护工作机构,建立、实施防控校园欺凌,预防、干预和矫治不良行为、严重不良行为等保护工作制度,维护未成年学生、幼儿在校(园)合法权益。

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医美服务

  修订草案提出,禁止未成年人进入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禁止向其提供文身服务;限制向其提供医疗美容服务、剧本娱乐活动以及电子游戏设备。

  其中,营业性歌舞娱乐场所、酒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等不适宜未成年人活动的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除国家法定节假日外,游艺娱乐场所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电子游戏设备。

  未经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同意,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医疗美容服务;紧急救治情况下无法取得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同意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剧本娱乐经营场所使用的剧本脚本应当设置适龄提示,标明适龄范围;设置的场景不适宜未成年人的,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除国家法定节假日、休息日及寒暑假期外,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剧本娱乐活动。

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热线

  修订草案提出,北京市依托12345市民服务热线建立未成年人保护热线,设置专席人员,负责受理、转介侵犯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检举、控告和报告,收集意见建议,提供未成年人保护方面的咨询、帮助;专席人员应当熟悉未成年人身心特点,定期接受专门培训。

  同时,北京市依托12355青少年心理与法律服务热线,为未成年人提供心理健康、法律维权等咨询服务。

建立网络防沉迷制度

  修订草案提出,网络产品和服务提供者应当依法履行未成年人保护义务,完善未成年人网络保护合规制度体系,建立防沉迷制度,针对未成年人使用其产品和服务设置相应的管理功能,不得向未成年人提供诱导其沉迷的产品和服务;建立未成年人个人信息保护制度,依法保护未成年人私密信息等个人信息。

建议加强剧本娱乐等监督管理

  北京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机构表示,调研发现剧本娱乐经营场所在落实未成年人保护责任中,还存在缺乏针对性的管理规范、从业人员未成年人保护意识不强、监管不足等问题,建议进一步明确政府监管职责、监管方式等。同时,如何加强对面向未成年人提供的新产品、新服务的监管,如盲盒、电竞酒店等,一定程度上存在共性。

  北京市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工作机构建议从指导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主体责任、健全标准规范、发挥行业自律作用、强化监管协同等维度,进一步研究完善制度措施,切实维护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和身心健康。(完)

编辑: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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