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分社正文

京城长途客运“熔断” 211条省际客运班线暂停

2022年03月23日 17:33 来源:中新网北京

  中新网北京新闻3月23日电 (记者 杜燕)今天,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表示,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形势,北京交通行业严格执行“熔断”机制,及时对标国内出现病例地区,按照规定暂停通达新增病例地区的跨省客运业务。截至3月21日,共暂停通达河北、天津、山东等省份发生疫情地区的211条省际客运班线,停运车辆548辆。

地面公交:2.1万部运营车辆每日消毒

  北京市交通委介绍,地面公交行业扎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严格落实消毒、通风、戴口罩等防疫防控措施。公交集团每日对全部2.1万部运营车辆进行消毒,同时清洁消毒所属场站、办公场所,并对乘务管理员、场站安保人员租住场所、备勤室等进行全面消毒。

  日常运营过程中,公交部门通过智能调度系统,全运营时段监控客流变化,在地铁站、火车站等重点地区,做好线路运力的储备,灵活调整车辆运营,适当加密发车间隔,为乘客提供安全、高效的运营服务。

轨道交通:强化日常防控和涉疫风险管理

  轨道交通行业严格执行通风、消毒、佩戴口罩、测温等常态化防控措施,每小时对乘客高频接触的公共卫生间、电梯轿厢、安检设施等重要点位进行消毒。严格乘客测温进站要求,每日对站内测温设备进行排查,保证设备运转正常。加密巡查频次,在安检、闸机、站台、车厢等关键位置增设人员,及时提示乘客正确佩戴口罩。

  按照北京通报的风险人员活动轨迹,轨道交通相关运营单位第一时间采取针对性防疫措施,对涉及的车站、列车进行消杀,并于当晚正常运营工作结束后,对车站和列车进行全面消杀。同时,迅速组织人员对相关车站和列车进行环境采样,对相关班组人员进行核酸检测。

  据统计,3月7日至20日,确诊病例行程轨迹涉及的轨道交通线路、车站进行针对性检测5800余处,均为阴性,相关班组人员核酸检测,也均为阴性,请广大乘客放心乘坐。

长途和出租客运:及时“熔断”

  长途客运行业严格执行“熔断”机制,高度关注北京和全国疫情动态,及时对标国内出现病例地区,按照规定暂停通达新增病例地区的跨省客运业务。

  截至3月21日,共暂停了通达河北、天津、山东、山西、内蒙古、江苏、辽宁、吉林、黑龙江、安徽等省份发生新冠疫情地区的211条省际客运班线,停运车辆548辆。提醒旅客提前关注停运情况,以免耽误行程。

  出租汽车行业,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举措,持续开展从业人员信息摸排和核酸抽测工作,随时掌握出租汽车行业从业人员动态信息。加强涉疫风险点位人员防控管理,配合疾控部门做好流调和隔离管控,对出租车关键部位进行定期消毒,确保运营安全。

城市交通枢纽:公共区域网格化管理

  北京各城市交通枢纽,实施公共区域网格化管理,设置无死角、无盲区的网格式巡视点位,开展不间断巡查,及时发现并劝阻个人防护不到位的乘客,确保站内乘客防护到位。

  候车厅座椅、楼梯(直梯)扶手、直梯轿厢内部、卫生间、母婴关爱室、无障碍设施设备等点位每四小时消毒1次;换乘大厅、发车站台、综合服务处等点位每六小时消毒1次;换乘大厅、卫生间、商业等场站公共区域及办公区域确保每2小时至少通风一次,开放区域持续保持自然通风;加强各级员工健康检测,严格实行岗前岗后双测温机制,并安排专人进行登记记录;加强与合作运营单位的联动沟通,建立快速有效的联动应急处置方案,加强客流疏导,避免出现人员聚集。

货物运输:统筹防疫和应急物资运输保障

  道路货物运输行业从严、从实、从细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并积极主动做好物资供应保障工作,全力保障城市日常供应,确保运输渠道安全、畅通。

  紧盯冷链食品运输环节疫情防控,各区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认真落实从业人员备案管理、核酸检测、运输工具消杀、信息登记查验、健康监测和人员管理等工作,加大对食品冷链运输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冷链运输安全、顺畅。同时,积极主动做好物资运输保障工作,加强运力储备,成立应急保障车队,积极协调为应急物资运输车辆提供通行便利,确保运输渠道畅通。

高速公路:加强日常管理保障绿通车辆通行

  北京高速公路各服务区、收费站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加强对CPC卡和设施环境消毒处理,为市民提供安全的出行环境。高速公路服务区集宿地、便利店、公共卫生间、室内公共休息区等场所每天开窗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每日早、中、晚对重点区域、重点部位进行全面消毒。各服务区安排值班人员,现场巡视来往人员佩戴口罩情况,及时提示。同时,各服务区便利店、超市均正常营业,商品储备充足,为司乘人员提供优质服务保障。

  北京市交通委表示,在做好防控管理的同时,北京多措并举保障绿通车辆快速通行,通过增加专用通道、加强保障力量、实施复式查验、简化查验流程等方式,提高通行效率。3月7日以来,北京高速公路每日平均保障6200多辆绿通车辆快捷通行,为全市物资供应提供有力支撑。(完)

编辑:陈建

中国新闻社北京分社版权所有::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主办单位:中国新闻社北京分社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百万庄南街12号 邮编:100037
信箱: beijing@chinanews.com.cn  技术支持:中国新闻社网络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