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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市级党政机关和市属行政事业单位搬迁基本完成

2021年11月26日 17:49 来源:中国新闻网

  中新社北京11月26日电 (记者 杜燕)国务院印发的《关于支持北京城市副中心高质量发展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6日正式对外发布。《意见》提出,到2025年,北京城市副中心绿色城市、森林城市、海绵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宜居城市功能基本形成。北京市级党政机关和市属行政事业单位搬迁基本完成。

  《意见》指出,建设北京城市副中心,与河北雄安新区形成北京新的“两翼”,是千年大计、国家大事。

  《意见》坚持“承接疏解、错位发展,改革创新、试点示范,协同联动、一体发展”的原则,指出北京城市副中心要有序承接符合发展定位的功能疏解和人口转移,提升对首都功能的服务保障能力,实现以副辅主、主副共兴,与河北雄安新区各有分工、互为促进,有效解决北京“大城市病”问题。

  同时,要提升科技创新、行政办公、商务服务、文化和旅游等功能,推动政策措施和试点示范项目先行先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积极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通州区与河北省三河市、大厂回族自治县、香河县一体化高质量发展,探索逐步实现共同富裕的新路径,为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作出示范。

  《意见》围绕打造北京发展新高地、开创一体化发展新局面、创建新时代城市建设发展典范、建设国家绿色发展示范区、搭建更高水平开放新平台、增强发展动力活力等六个方面部署重点任务。

  《意见》提出,要将城市副中心打造为京津冀金融创新、高端商务发展高地。其中包括加快全球财富管理中心建设,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支持金融标准认定机构及国际金融机构、民营金融机构在城市副中心发展。鼓励熟悉国际法律准则的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在城市副中心布局。稳妥推进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试点,支持发展保障性租赁住房REITs,鼓励公募REITs基金管理人在城市副中心落户发展。设立国际绿色投资集团,推动北京绿色交易所升级为面向全球的国家级绿色交易所,建设绿色金融和可持续金融中心。支持金融科技创新发展,加快推进法定数字货币试点,支持大型银行等依法设立数字人民币运营实体,支持符合条件的银行参与直销银行试点,探索建设数字资产交易场所等。

  在对标国际规则、搭建更高水平开放新平台方面,《意见》提到,要支持高水平的贸易便利、投资便利等政策在城市副中心先行先试。支持符合条件的企业按规定在城市副中心开展本外币一体化资金池试点。支持城市副中心按规定申请设立综合保税区。

  《意见》要求,加大中央财政对北京城市副中心发展的支持力度;在保持政府债务风险总体可控的前提下,将城市副中心建设融资需求作为重要因素予以单独核算。

  在土地管理利用方面,《意见》强调,要大力发展住房租赁市场,扩大保障性租赁住房供给,单列用地计划,增加土地供应,支持利用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企事业单位自有闲置土地、产业园区配套用地和存量闲置房屋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通过“商改租”、“工改租”等形式将非住宅改建为保障性租赁住房。支持北三县盘活存量土地、合理利用增量土地,与城市副中心合作建设保障性租赁住房。加大共有产权住房供应,优先满足符合条件的疏解北京非首都功能迁入职工置业需要。

  《意见》提出的目标是,到2025年,北京城市副中心绿色城市、森林城市、海绵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宜居城市功能基本形成。北京市级党政机关和市属行政事业单位搬迁基本完成,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人口转移取得显著成效,“城市副中心质量”体系初步构建。北京市通州区与河北省北三县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制度体系基本建立,成为现代化首都都市圈建设的重要支撑。到2035年,现代化城市副中心基本建成。承接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和人口转移的作用全面显现,“城市副中心质量”体系完善成熟,与周边地区一体化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完)

编辑: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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