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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院发布商业秘密诉讼举证参考

2021年10月31日 16:55 来源:中新网北京

  中新网北京新闻10月30日电 (记者 陈杭)北京知识产权法院29日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北京知识产权法院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诉讼举证参考》(中英文版)。

  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商业信息,包括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由于商业秘密的本质是信息,并非通过注册或登记产生、取得权利,商业秘密的认定及权利范围并不像商标权或专利权相对清晰和明确,侵权行为也较为复杂和隐蔽。因此,在司法实践中,权利人举证难问题一直是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中的突出难点问题。

  自建院至2021年10月,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侵犯商业秘密纠纷案件163件,其中一审案件136件,二审案件27件。共审结120件,在以判决方式审结的43件案件中,原告胜诉的案件共17件,占比为40%。

  《举证参考》以现行法律法规为基础,广泛征求相关企业的意见,总结归纳涉及商业秘密保护全流程的规定,从四个部分十一个方面对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作出举证参考,为当事人在诉讼中积极有效举证提供指引,切实推进“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一定程度上破解人民群众关心的商业秘密案件举证难问题。

  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新闻发言人宋鱼水表示,《举证参考》聚焦商业秘密权利人举证难问题,深入贯彻为民办实事、为民解难题,适应北京国际科技创新中心建设、首都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和北京知产法院司法审判实践的需求,具体有以下三个方面的考虑:

  一是坚持问题导向,从当事人举证的角度出发,切实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商业秘密案件举证难问题。

  二是严格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的规定,并结合审判实际和相关案件的主要问题,制定《举证参考》。

  三是统筹全流程保护,从权利基础、侵权行为、请求承担民事责任、程序事项的举证参考四方面作出详细规定,全方位全流程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据悉,《举证参考》重点围绕商业秘密的法定条件、常见的侵权行为表现形式、侵权行为的抗辩事由、损害赔偿的举证责任及认定、惩罚性赔偿的考量因素、诉讼保全、律师调查令、刑民交叉等问题作出了相应指引。

  “今后,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进一步深入贯彻实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落实《知识产权强国建设纲要(2021——2035年)》相关要求,积极引导当事人完成好侵犯商业秘密纠纷等案件的举证责任,有效破解侵犯商业秘密民事案件举证难问题,维护重点领域科技创新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断做强做优做大我国数字经济,依法平等保护中外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着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营商环境。”宋鱼水说。(完)

编辑:陈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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